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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*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稳步推进

所属分类:行业动态    发布时间:2020-10-25   作者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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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民网北京10月23日电(记者 余璐)记者从生态环境部获悉,为贯彻落实党..、...关于打好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和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决策部署,各地持续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工作。按照要求,2020年底前,全国农村应完成“千吨万人”(实际日供水千吨或服务万人以上)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,长江经济带相关省(市)同步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。截至2020年9月底,全国30个省(区、市,不含上海)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累计完成9857个“千吨万人”水源保护区划定,长江经济带完成8390个乡镇级水源保护区划定,划定比例分别达到百分之91.9和百分之83.6。

目前,天津、河北、辽宁、福建、山东、湖南、贵州、西藏、宁夏、四川、广西等11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已基本完成“千吨万人”水源保护区划定任务;湖南率先完成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任务;河南、浙江、重庆、湖北、甘肃、黑龙江、安徽、吉林、江苏等9个省份“千吨万人”水源保护区划定比例超过百分之95。云南、江西划定比例偏低且剩余任务量较大,两省“千吨万人”水源保护区划定比例分别为百分之33.7、百分之65.5,分别剩余218个、260个;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比例分别为百分之12.1、百分之59.2,分别剩余1109个、366个。

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,现在距年底只有不足3个月时间,对尚未完成保护区划定任务特别是进展滞后地区,生态环境部将继续紧盯不放,督促有关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,按期保质完成攻坚任务,切实守护好农村群众的“水缸”安定。

(责编:余璐、李昉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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